近日,濱州市教育局為確保正常的中小學教育教學秩序,保證中小學生度過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義的假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部分節(jié)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15〕18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全省中小學寒暑假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教基字〔2008〕12號)要求,結合濱州市教育工作實際,現將濱州市中小學假期安排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zhí)行中小學假期時間安排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放假時間為4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1月26日至2月22日(農歷為臘月十七至正月十五),2月23日(正月十六)正式開學;暑假時間為8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開學。
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時間為3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2月2日至2月22日(農歷為臘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2月23日(正月十六)開學;暑假時間為7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開學。
其他公共節(jié)假日安排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予以調整假期,嚴禁隨意增減假期時限。因學業(yè)水平考試、中考、高考等原因影響學生正常上課時間,寄宿制學校調休,以及因其他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必須事先書面報市教育局批準,并向社會公示。
二、認真抓好中小學安全穩(wěn)定工作
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魯政發(fā)〔2010〕87號),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強化安全意識,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切實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細、做實。各中小學校和各類校外活動場所等組織的各項活動均要精心設計,做好安全預案和檢查,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各中小學校要堅持校園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維護假期校園秩序,及時做好校舍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改造和修繕工作。要重點排查寄宿制學校、農村學校的校舍、校車、廁所、圍墻以及校園周邊建筑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切實做好整改。節(jié)假日期間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各學校的值班人員安排表要于放假前兩天報送我局基礎教育科。
三、科學指導學生的假期生活
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立足于豐富假期生活、增強實踐能力、培養(yǎng)創(chuàng)新精神、促進健康成長,為學生提供系統科學的假期生活指導。要加強對學生的中華傳統文化教育,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要堅持知行合一,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增強體質,開闊視野,陶冶情操,提升內涵,豐富假期生活。要支持學生社團活動,向服務區(qū)域內的中小學生開放學校的圖書館、藝術教室、體育場館和實驗室等活動設施,為學生自主探究和實踐活動提供幫助。要充分發(fā)揮校外活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體育館等公共資源優(yōu)勢,為學生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多種可選的活動項目,吸引更多學生參與。要加強與社區(qū)和家長合作,建立學校、社區(qū)和家庭“三位一體”的假期工作體系,維護正常的中小學教育教學秩序,為廣大師生度過一個健康、文明、安全和有意義的假期提供保障。
四、切實規(guī)范假期辦學行為
各中小學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時間,積極開展校長和教師培訓,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者和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嚴禁學校占用寒暑假期集體組織學生軍訓。任何縣(區(qū))和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有償輔導培訓班,禁止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培訓班,禁止和嚴肅查處教師有償家教,堅決杜絕違規(guī)辦學行為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