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高考升學網(wǎng) > 甘肅高考 > 正文
(二)招生方式
1.單獨測試
(1)測試時間: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
(2)測試地點:招生院校本部或院校指定地點。
(3)測試方式:具體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
2.推免招生
全省普通高中大學高考和中職學校大學高考均可向考生所在中學、中職學校申請1所推免招生院校,由所在學校推薦,高校審核錄取。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必須當年能夠正常畢業(yè),并以所在學校學業(yè)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zhì)評價為依據(jù);中職學校畢業(yè)生必須當年能夠正常畢業(yè),并以所在學校文化基礎與職業(yè)技能為依據(jù)。
實施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院校須制定本校有關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方案,并于3月1日前報省招辦備案。
(三)錄取
1.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錄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
2.已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和教育廳組織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對口升學招生考試。
3.4月30日前,招生院校須按規(guī)定格式將錄取庫上報省招辦審核備案,省招辦負責向教育部報庫進行學籍電子注冊。
四、招生費用
凡參加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向縣(區(qū))招辦全額繳納高考報名費;參加單獨測試的考生向招生院校繳納報名測試費100元;推免招生試點的院校不得向參加申請推免的考生收取推免費用。凡被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由招生院校負責退還每生普通高考考試費100元(扣除電子檔案制作費和體檢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有關招生院校要加強對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gòu),科學制定招生方案,細化工作流程,確保目標責任落實、實施措施規(guī)范、監(jiān)督檢查到位。
(二)加大招生宣傳
各有關招生院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宣傳工作,積極引導,認真解讀實施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程序規(guī)則等內(nèi)容,讓社會和考生及時、準確知曉相關政策內(nèi)容,鼓勵貧困縣優(yōu)秀學生踴躍報名,確保招生計劃順利完成。
(三)落實信息公開
各有關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切實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實施程序規(guī)范、內(nèi)容發(fā)布及時。各招生院校對錄取考生的信息,各中學和中職學校對推免考生的信息要在各自學校醒目位置和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受理部門和通訊地址。
(四)嚴肅招生紀律
有關招生院校要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
西北師范大學轉(zhuǎn)專業(yè)政策規(guī)
時間:2024-07-12 11:0:21西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登
時間:2024-07-12 09:0:49甘肅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時間:2024-07-02 15:0:27甘肅高考錄取結(jié)果什
時間:2024-07-02 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