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類本科二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將于8月7日進行,填報時間從8月7日8時開始,8月7日18時截止,F就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1.8月7日8時前,征求志愿計劃將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ww.eeafj.cn)上公布,考生可登錄網站查詢。
2.征求志愿仍實行網上填報,填報時間為8月7日8時至18時,18時后志愿填報系統將自動關閉。請未被錄取且有意向參加本次征求志愿填報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上網填報。
3.征求志愿設1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均設6個專業(yè)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欄目,實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檔。
4.本科二批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部分院校(專業(yè))可實行降分錄取,請符合條件的考生自行選擇填報本次征求志愿;具體規(guī)定詳見《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
(1)除涉外合作辦學項目(含涉港澳合作辦學和國際課程項目)、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外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其他專業(yè),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yè)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
(2)高校舉辦的少數民族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在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少數民族預科班可在不低于本科二批有關高校常規(guī)志愿提檔分數線下80分(含80分,下同),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不低于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
(3)高校舉辦的民族班在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不低于本科二批有關高校常規(guī)志愿提檔分數線下4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
5.建議考生在填報征求志愿前,參閱《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福建招生資訊.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和高校招生章程,詳細了解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高校的辦學地點、收費標準、報考條件等情況,以免造成志愿填報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