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發(fā)布《湖北省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全面推進部署該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工作。作為全國第三批實施改革的8個省份之一,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將參加新高考。
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綜合改革是教育領域的重點改革。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經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研究同意,湖北省高考綜合改革有序推進!秾嵤┓桨浮芬渣h的教育方針和教育規(guī)律為根本遵循,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教育部相關政策精神,結合湖北省實際情況,明確了該省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目標和內容。
根據《實施方案》,湖北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目標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建立基于全國統(tǒng)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綜合改革內容包括5個部分,即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深化普通高等學?荚囌猩母、推進高職?品诸惪荚囌猩母锛氨U洗胧
自2021年起,湖北高考考試科目設置為“3+1+2”模式,即由全國統(tǒng)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3門科目(1門首選科目+2門再選科目)組成,滿分為750分。
其中,“3”為全國統(tǒng)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1”為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滿分為100分;“2”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依據考生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實行“院校專業(yè)組”平行志愿分類投檔錄取;按照物理和歷史分類編制計劃、分類劃定分數線、分類投檔錄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實行同一批次錄取。
據介紹,湖北省各級黨委政府將加強組織領導,為高考綜合改革提供有力的條件保障,搭建區(qū)域資源共享平臺,改善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條件。各級職能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將密切配合,推動高考綜合改革在湖北省平穩(wěn)有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