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各個省根據自己轄區(qū)的經濟發(fā)展狀況進行的調整,大多數省市基本是一年一調整,但是有部分省市則是2-3年調整一次。那么吉林省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有調整嗎?小編在此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吉林省最低工資標準2015最新消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qū)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yè)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yè)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jiān)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
吉林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目前尚未有最新的官方消息出臺。小編為您整理2014吉林最低工資標準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調整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三個檔次劃分。
長春、吉林市區(qū)為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5元;松原、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qū)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為第二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 白城市區(qū)、長白山管委會和其他縣(市)為第三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5元。
調整后三個檔次月最低工資標準比調整前各增加170元,平均增長幅度為16.29%。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
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截止到6月,吉林省尚未公布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因此,現在依然是適用之前的通知。具體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發(fā)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吉政函〔2013〕8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現公布方案如下:長春、吉林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13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1.5元/小時;四平、遼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區(qū)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最低工資標準12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0.5元/小時;白城市區(qū)、長白山保護開發(fā)區(qū)和其他縣(市)最低工資標準1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9.5元/小時。此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期為2013年7月1日至下一個調整日。
特此通知
2013年6月25日
附表:
類別 | 非全日制用工 | 非全日制用工 | 適用區(qū)域 |
月標準 | 小時標準 | ||
第一檔 | 1320元 | 11.5元 | 長春、吉林市區(qū) |
第二檔 | 1220元 | 10.5元 | 松原、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qū)、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 |
第三檔 | 1120元 | 9.5元 | 白城市區(qū)、長白山管委會和其他縣(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