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財務管理規(guī)章制度(二)會議費
、審批:凡召開的全市各類會議,應事先按規(guī)定程序報局領導批準。未經局領導批準的會議原則上不得召開。
、會議伙食補助費:各類會議的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元。
、會議費報銷:報銷單據不能籠統(tǒng)填寫“會議費”一項,應該列明內容,如:會議室租賃費、住宿(午休)費、餐費(附與會人員名單)等。報銷時,持原始單據交有關領導審核。
、接待費:凡因公務活動發(fā)生的接待,必須使用接待憑證或派餐憑證,并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否則一律不予結算。
、結算:各類結算的辦理,原則上不少于人。
(三)易耗(衛(wèi)生)品購買
易耗品、衛(wèi)生用品的購買應由兩人同辦理,保管人對以上物品的出入庫要認真登記,以備核查。
(四)固定資產購買
辦公室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一名。凡購買固定資產時,需先到管理員處登記驗收,然后簽字報銷。
(五)車輛維修、裝飾
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按審批內容維修、裝飾,不得擅自改變。經辦人員簽字時,要認真審查,逐項落實。報銷時,有關人員須持審批單。
(六)打印費
局內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確需外出打印時,必須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報銷時,要附有打印部明細表。
(七)為企業(yè)或有關部門、單位爭取項目、資金、政策而產生的費用,一律由受益單位承擔
五、財務監(jiān)督
(一)對違反國家統(tǒng)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二)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jiān)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經辦人員(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人)應在憑證被面簽字,同時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庫的,還應有保管人員簽字。
(三)對實物、款項進行監(jiān)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財產清查制度,發(fā)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購買物品后應先登記入庫,使用時根據有關規(guī)定辦理領取手續(xù),并在出庫存單上簽字。
(四)對審批手續(xù)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五)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及各項收入情況由各承辦科室、單位每月送局黨組成員審核。局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組成內部審計組,每月及月分別對機關及各單位財務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局機務及各事業(yè)單位每半向局長辦公會匯報一次財務執(zhí)行情況。
(六)開支報銷一律實行“三支筆”簽字把關,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個單設財務確定三人進行簽字把關。在局機關財務報銷的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局長簽字把關;科技情報所、xx生產力促進中心、知識產權局、地震局、科技開發(fā)中心的報銷由各單位根據我市關于落實“三支筆”簽字人員的有關要求提出初步人選并報局同意后,由局統(tǒng)一公布簽字把關人員?萍壥聵I(yè)單位和人員較少的單位,由局分管領導一同簽字把關,xx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大廳的收入由局統(tǒng)一監(jiān)督使用。專項資金的撥付經局辦公室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計劃項目主管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和分管局長簽字把關。除國家、省市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工資、補助工資、社會保障費及上繳上級支出等經常性費用外,各單位元以上的開支應填寫《開支審批單》報局主要領導同意,XX元以上的開支應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財務管理制度自行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