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責任書為認真貫徹落實中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施綱要》及自治區(qū)黨委、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結合塔河治理工作實際,特制定塔管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本責任書分為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細則三部分。
一、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
(一)目標責任的要求
、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堅持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從嚴治黨,從嚴治政。堅持黨委統(tǒng)一領導,黨政齊抓管,紀委組織協(xié)調,部門各司其職,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塔河工程建設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使“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落到實處。
、塔管局各級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好一責任人的責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潔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認真負責,抓好本單位(處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級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也要根據(jù)分工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局紀委要切實履行好組織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檢查的責任,加強同各個方面的協(xié)調溝通,定期聽取匯報,督促各單位按照責任書的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到實處。
(二)目標責任的主體 各級領導班子,各級領導班子的一責任人,各級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
(三)目標責任的原則
、分級負責的原則。
、“一責任人”負總責的原則。
、“一崗雙責”的原則。
、“誰主管、誰負責,誰負責、誰承擔責任”的原則。 、獎懲的原則。
(四)目標責任的內容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反腐敗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情況(各級領導班子應履行的職責;各級領導班子一責任人應履行的職責;各級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應履行的相應職責)。
、落實反腐敗三項工作的情況(廉潔自律的情況、協(xié)助查辦案件情況、糾正不正之風以及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和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的情況)。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
(一)目標責任考核對象 下坂地建管局、局屬各單位、各處室領導班子,各級領導班子的一責任人以及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
(二)簽訂責任書方式 局黨委主要負責人與局分管領導簽訂責任書;局分管領導與各單位、各處室領導簽訂責任書。
(三)考核內容
、各級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
、各級領導班子一責任人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負總責的情況。
、各級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依據(jù)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直接責任的情況。
(四)考核程序
、聽取匯報。
、查閱相關資料。
、召開不同層次領導、干部、群眾參加的座談會,聽取意見。
(五)考核程序及檔次確定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除平時督查和中單位、處室自查以外,底由局紀委組織一次全面考核。在終考核前,各單位、各處室應根據(jù)度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和自行打分,并將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及自查自評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專題上報局黨委、紀委。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考核分為優(yōu)秀(分-分)、良好(分-分)、合格(分-分)、不合格(分以下)四個檔次,由局紀委根據(jù)各單位、各處室自查自評情況,以及終考核的綜合情況進行打分并報塔管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確定。
(六)責任獎勵與責任追究 XX局黨委將根據(jù)本責任書重點考核各單位、各處室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廉潔自律情況以及堅持“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等方面的情況?己私Y果作為單位評先、干部評優(yōu)的重要依據(jù)。領導干部的考核結果記入本人廉政檔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處室及其主要領導度考核不能定為先進單位和優(yōu)秀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