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加分政策項目有●邊疆、山區(qū)、牧區(qū)、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少數(shù)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取其中一項。
1.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湖北省的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轄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以及宜昌市的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和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等10個縣(市)。
2.烈士子女考生。
3.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5.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
二、優(yōu)先錄取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1.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2.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3.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犧牲民警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民警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4.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5.根據(jù)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文件,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英雄模范的子女,一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的(不含辭職、辭退)消防員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上述人員因公犧牲、殘疾,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三等功以上獎勵時,應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因參加重大應急救援行動記功的,享受戰(zhàn)時記功同等待遇,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總隊級(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確認。
6.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lián)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是否予以優(yōu)先錄取。
2023年優(yōu)錄項目、加分分值和適用范圍以當年省招委文件為準。
家長
觀點之一
加分政策本身就體現(xiàn)不公平
1.加分政策是在又一次強化起點的不公。
2.加分政策不看家庭背景不表示就公平。
3.不要在考試之外制造不公平的加分,使許多靠自己的學生考不上理想的學校。
觀點之二
加分過程就埋下特權的種子
高考是“一分定生死”,在這種近乎殘酷的競爭中,能穿上一件“加分”的馬甲,意味著什么乃是不言而喻。而對于每一分都要靠自已去搏的“裸考”學生而言,則如同在槍林彈雨中光著膀子與穿著鎧甲的對手角逐,要想勝出又有多么艱難。雖然加分的理由冠冕堂皇,但是卻無法改變最基本的事實:加分就其本質而言,就是賦予一些人“特權”,人為制造個人命運的巨大落差。而事實也一次次證明,有些高考加分,在一些地方已完全異化為權勢家庭的“尋租”。
觀點之三
取消高考加分政策應當緩行
任何政策都是有一定慣性的,過去的政策影響的是,而政策影響的是將來,所以取消高考奧賽加分,最好不要驟然行事,而必須顧及政策的慣性。這也是家長們反對取消奧賽加分政策的關鍵所在,所以,取消奧賽加分,請給學生和家長們預留一定的緩沖時間。
觀點之四
調整加分政策應該從長計議
高考分數(shù)就是一根堅不可摧的硬杠杠。對于絕大多數(shù)人來說是公平的,是有說服力的,是讓人口服心服的。作為高考加分政策制定者的教育管理部門,既然高考加分政策在執(zhí)行中出現(xiàn)了這么多的不正,F(xiàn)象,就要與時俱進,深入調查,匯總各省的做法,看看能不能從完善政策上下功夫解決問題。
媒體
2014年9月3日,牽動萬千家庭的高考改革實施意見出臺了?v觀此次改革方案,不僅涉及理念、方向,而且涵蓋了教學內容、招生政策、錄取方式等具體方面。不分文理科、取消特長加分、提高中西部地區(qū)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等,成為此次改革的最大亮點。
此次高考改革方案,值得期待的亮點不少。方案提出,提高中西部地區(qū)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并明確指出,“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边@對于像湖北、湖北這樣的高考大省而言,無疑是利好。每年高考,湖北、湖北、河南等地的考生都需要削尖腦袋,考出奇高無比的分數(shù),才能上一所像樣的大學,甚至不乏高分掉檔的現(xiàn)象。而在某些地區(qū),上線率、錄取率就高出很多。這種考生人數(shù)和錄取比例上的矛盾如果不能得到解決,分數(shù)競爭上的殘酷只會再次推高應試教育。保證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考驗著一些高校招生能否突破屬地觀念,一些地方能否摒棄地方保護主義,實施起來并不簡單。
此外,“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shù)”寫入改革方案,恰恰是從制度層面來縮小因地區(qū)差異造成的教育機會不公,一定程度上緩解“寒門難出貴子”,以及社會階層固化的擔憂。在特長加分上,方案提出,“減少和規(guī)范考試加分,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边@無疑是擊中加分亂象的軟肋,讓花錢買分、找關系加分失去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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