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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指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具有中國國籍的公民的身份證件。身份證丟失補辦是件麻煩事,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補辦身份證在哪里、需要什么材料等信息,僅供參考。
辦理條件
跨省異地辦理身份證:
天津、吉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浙江、北京、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福建、山東、海南、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等省市在江西省內(nèi)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就學、居住的流動人口(已經(jīng)辦理暫住登記)異地換領和補領身份證。
注: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偽造、買賣、冒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的;在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情形不予受理身份證換領、補領業(yè)務。
省內(nèi)異地辦理身份證:
1、江西省戶籍人口離開戶口所在地在本市合法上學、就業(yè)、居住;
2、因證件有效期滿、損壞、丟失,急需換(補)領居民身份證的;
另:如是首次申請二代身份證異地辦理仍需回戶口所在地的戶政部門辦理。
辦理材料
1、到期換領、損壞換領身份證:原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學生提供學生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補領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里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fā):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fā)。
3、居住地制作和發(fā)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jīng)審核簽發(fā)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nèi)完成制作與核驗發(fā)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zhí)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fā)證周期和任何收費。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guī)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45日內(nèi)發(fā)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縮短制發(fā)證周期。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在派出所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guī)定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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