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會有很多考生對成績不滿意,復讀一直是高考中不可避免的話題。但每年高考情況都在發(fā)生變化,不能復讀的消息層出不窮。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吉林高考復讀的政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吉林省并沒有取消高考復讀,目前并沒有任何關于不能復讀的消息。
但確實有很多地方,已經不允許公辦高中招收復讀生,如四川、福建、貴州、云南等地。
因此各位同學在考慮復讀前,一定要提前了解相關政策,以及在尋找復讀學校時一定要仔細挑選,畢竟民辦的學校中實力、風氣都魚龍混雜。
(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類型。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也稱等級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考)。合格考成績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yè)、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考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2.考試科目。合格考科目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guī)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14門科目。選擇考設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其中,物理、歷史為首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為再選科目。
3.考試對象。合格考對象為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選擇考對象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
4.考試內容。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為依據。合格考范圍為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考范圍為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5.考試組織。合格考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科目,實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制卷、統(tǒng)一編排考場、統(tǒng)一施考、統(tǒng)一閱卷、統(tǒng)一報告成績;信息技術及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科目,實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施考、統(tǒng)一報告成績;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統(tǒng)一制定考試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選擇考所有科目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制卷、統(tǒng)一編排考場、統(tǒng)一施考、統(tǒng)一閱卷、統(tǒng)一報告成績。
6.考試安排。合格考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上下學期末。其中,歷史、地理、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學(含實驗操作)在高一下學期末考試;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物理(含實驗操作)、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在高二上學期末考試;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課程計劃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后進行。選擇考每年組織1次,與全國統(tǒng)一高考同期進行。
7.成績呈現。合格考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合格考成績永久有效。選擇考首選科目以原始成績呈現,再選科目按照“等比例轉換辦法”以等級轉換分呈現,選擇考成績高考當年有效。
(二)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完善評價內容。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情況,是學生畢業(yè)和升學的重要參考。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內容。
2.規(guī)范評價程序。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依托網絡平臺進行管理,建立客觀、真實、準確記錄信息的監(jiān)督機制。高中學校具體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遴選、公示、審核后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確保材料真實可用。
3.強化評價使用。高中學校要基于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加強對學生成長過程指導。普通高等學校根據人才培養(yǎng)要求和自身辦學特色,制定科學規(guī)范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作為招生錄取重要參考。
(三)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改革。
從2024年起,普通高等學校依據統(tǒng)一高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選擇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
1.考試科目。統(tǒng)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門,不分文理。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選擇考科目由考生在首選科目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共計3門。
2.考試安排。語文、數學、外語考試在每年6月份全國統(tǒng)一考試時進行。條件成熟時,外語提供2次考試機會。
3.成績構成。考生總成績由統(tǒng)一高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選擇考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tǒng)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考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按照“等比例轉換辦法”以等級轉換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研究建立再選科目保障機制。當再選科目中某科目考試人數少于保障基數時,啟動保障機制,以保障基數計算等級轉換分,保障基數依據國家人才宏觀需求等因素確定。
4.選考要求。普通高等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對學科專業(yè)基礎的需要,從物理、歷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考科目中,分專業(yè)(類)科學合理提出考生報考專業(yè)(類)的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5.錄取方式。統(tǒng)一高考招生錄取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忌诟呖汲煽児贾筇顖笾驹,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具體志愿填報和錄取辦法高考當年向社會公布。
(四)完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積極推進高職分類考試改革,逐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評價方式,依據國家高考有關規(guī)定進行命題、考試,形成學生自主選擇、學校多元錄取、社會有效監(jiān)督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制度。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分為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和高職對口考試招生兩類。高職單獨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語文、數學、外語)全省統(tǒng)一組織,職業(yè)技能測試由招生院校自主實施。高職對口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yè)技能測試全省統(tǒng)一組織。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只允許選報高職單獨考試招生;中職畢業(yè)生可以在高職對口考試招生和高職單獨考試招生中任選其中一項報考。
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由省教育考試院依據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統(tǒng)一劃定職業(yè)技能測試資格線,成績達到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測試,招生院校依據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錄取。高職對口考試招生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考生填報志愿、投檔錄取等工作。
高職分類考試錄取的考生在學籍注冊、收費、學生管理、畢業(yè)待遇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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