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wěn)定。
一、個體參保人員1月份就可以繳費了!
從起,個體參保人員從1月份就可以繳納的社保費了,具體標準為:
繳費人員直接到吉林銀行持繳費卡繳費即可,110%、120%檔次需到社保局繳費。
溫馨提示:
1、在外地務工人員可以到社保局辦理養(yǎng)老保險繳費卡,每年只要將應繳的社保費存入繳費卡,社保局會分期進行扣繳,外出工作人員不用到社保局也可以及時繳費了。
2、社保補貼申領工作于2月份即可正常辦理,個體繳費人員尤其是外出務工人員可以從1月份開始正常繳費然后申領社保補貼了。
二、參保單位1月份不再預繳,直接核定繳費基數,正常按月繳費。
今后每年1月份社保繳費基數即可確定,因此,參保單位從1月份就需要正常申報繳費數,并按時足額繳費,以免繳費不及時而產生滯納金。除待遇核算業(yè)務需要等待上年度在崗人員平均工資公布后才能辦理外,其他業(yè)務如繳費、人員增減變動等均可在1月份正常辦理。
(一)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
1.繳費基數: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的基數。月平均工資是指按國家統(tǒng)計局規(guī)定列入工資總額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項目。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州)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300%的,以300%作為個人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60%作為個人繳費基數。
2.繳費比例:職工目前按個人繳費基數的4%繳費,從1998年1月1日起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8%。
(二)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
1.繳費基數:以本單位全部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為基數。
2.繳費比例:自1998年7月1日開始,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用省級統(tǒng)籌的用人單位按繳費基數的25%繳費。其中,私營企業(yè)按繳費基數的21%繳費。繳費比例隨著覆蓋面的擴大和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逐步降低,直至國家控制標準(不超過繳費基數的20%)。
參保單位按上年末在冊職工人數、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申報本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參保事業(yè)單位申報的繳費工資不能低于本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檔案工資。
參保單位填寫《年度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工資核定統(tǒng)計表》、《年度單位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報稽核審計環(huán)節(jié)稽核后,于4月30日前報申報管理科(分局)。
第二十七條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特殊情況按以下辦法申報:
一、新招人員以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申報;
二、調入或重新招用人員以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申報;
三、單位派出長期脫產學習以及派到境外、國外工作人員,可按本人脫產學習或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也可按單位同類在職人員平均工資申報;
四、經批準請長假的人員,保留工資關系的,可按請長假上年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也可按“0”工資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