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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fā)現(xiàn)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以下是成都補繳社保最新政策,僅供參考。
一、成都社保的補繳新政策是什么
根據(jù)《成都市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保險試行辦法》規(guī)定,成都居民養(yǎng)老保險參保人員如繳費年限未達到最低標準,可以申請補繳。其補繳方式根據(jù)參保人員年齡階段來確定,具體補繳規(guī)定如下:
1、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參保中斷或暫停繳費兩年以內可以補繳,兩年以上不得申請一次性補繳。
2、年滿60周歲但繳費年限不足15年:
a、延遲領取養(yǎng)老金時間,繼續(xù)繳費至15年;
b、一次性躉繳至滿15年,躉繳標準:以當年所選擇的繳費檔次作為繳費基數(shù),費率按12%一次性繳納;
3、距年滿60周歲不足15年:按年/按月繳費或補繳,繳費不得超過15年;
4、距年滿60周歲超過15年:按年或按月繳費,繳費時間不少于15年,但不得補繳。
二、不能補繳的保險
1、生育保險:欠費2個月以上;
2、醫(yī)療保險:欠費4個月以上;
上述兩種情況均為中斷,中斷后不能補繳,并且會影響生育保險待遇及住院醫(yī)療費報銷,所以,不論是靈活就業(yè)還是單位交納,最好是補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