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全文,山東省計劃生育全面二胎新政策
山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這標志著備受全省人民關注的“單獨兩孩”生育政策已經在我省落地,并于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山東省衛(wèi)生計生委舉行新修訂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新聞通氣會,并就我省實施“單獨兩孩”政策舉行答記者問。
問:我省如何貫徹落實單獨兩孩政策?
答:山東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決策部署,在充分進行人口形勢分析與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決定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改決定》)的形式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即將《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修改為“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正式在全省貫徹落實單獨兩孩政策。
問:我省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有何意義?
答: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是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重大調整完善,是適應人口發(fā)展新形勢、合乎民意的重大舉措。其意義主要體現在:一是有利于改善人口結構,保持合理的勞動力規(guī)模,延緩人口老齡化速度,增強經濟發(fā)展活力;二是有利于提升家庭抵御風險的能力,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增強家庭養(yǎng)老照料功能,促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三是有利于穩(wěn)定適度低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huán)境的協(xié)調和可持續(xù)發(fā)展。
問:為什么叫“單獨兩孩”而不是“單獨二胎”?
答: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此次單獨兩孩政策,之所以稱“兩孩”而非“二胎”,是強調生育的“數量”而非“胎次”,“單獨兩孩”更為準確。如果第一胎生的是雙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適用單獨兩孩政策了。
問:我省符合單獨兩孩政策條件的夫婦,何時能申請再生育?
答:《修改決定》正式生效后,符合單獨兩孩政策條件的夫婦(以下簡稱單獨夫婦),可以根據各自情況依法申請再生育。
問:單獨兩孩政策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答:按照《條例》和《山東省禁止非醫(y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guī)定》的規(guī)定,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夫婦,符合單獨兩孩政策:
1、一方為獨生子女;
2、只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了一個子女;
3、雙方或一方戶籍登記在本省。
問:適用單獨兩孩政策的獨生子女怎樣界定?
答:根據《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國衛(wèi)指導發(fā)〔2014〕1號)精神,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問:單獨夫婦在《修改決定》正式生效前已經生育或懷孕的,如何處理?
答:以2013年11月12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時間為節(jié)點。2013年11月12日至《修改決定》正式生效之間,單獨夫婦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進行批評教育,補辦《生育證》。
問:符合條件的單獨夫婦辦理《生育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應查驗獨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結婚證》、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復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多個子女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證明;其他子女達到法定婚齡后死亡的,村居委會應出具其未生育或收養(yǎng)子女的證明。
問:如何界定申請人是否為獨生子女,需要提供什么證明?
答:需提交:(1)其父母的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其父母存檔單位出具(無存檔單位的人員由戶籍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生育子女情況證明;父母為外省市戶籍的,由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衛(wèi)生(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生育子女情況證明。
問:申請再生育的單獨夫婦獨生子女獎勵優(yōu)惠待遇是否追回?
答:單獨夫婦原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符合條件申請再生育的,應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批準再生育當月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yōu)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
問:為什么要取消《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取消之后如何辦理生育登記?
答:多年來,我省實行的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制度,作為育齡婦女信息管理的重要途徑和再生育審批的有效憑據,對我省穩(wěn)定低生育水平發(fā)揮了積極作用。當前衛(wèi)生計生職能的合并和部門信息共享機制的完善,為改革《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制度提供了可能條件。為進一步方便群眾,提高辦事效率,從體制機制層面解決辦證難題,這次《條例》修正在保留生育第一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的同時,取消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辦理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選擇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時間,依法享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在生育后三個月內應當持《出生醫(yī)學證明》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進行生育登記,享受計劃生育優(yōu)先優(yōu)惠服務。生育登記實行首接負責制。
問:如何應對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后一定時期內可能出現的出生人口增加等方面的壓力?
答:山東省計劃生育工作起步早、效果好,獨生子女數量多,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后,全省未來3-5年內出生人口將會有所增加,生育水平會出現一定幅度的升高,也會給衛(wèi)生、教育等配套公共服務帶來壓力。為確保單獨兩孩政策扎實穩(wěn)妥有序實施,我省已對單獨兩孩政策實施風險進行了全面評估,研究制定了具體的預案。一是加強宣傳引導。做好單獨兩孩政策解讀,向群眾講清楚政策的適用對象和有關規(guī)定,搞好人口出生監(jiān)測、預警,及時發(fā)布相關信息,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生育觀念,引導群眾合理安排生育時間,避開生育高峰理性生育,防止扎堆生育。二是完善配套政策。隨著單獨兩孩政策的實施,需要合理規(guī)劃和配置衛(wèi)生、教育、文化、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資源,確保滿足群眾的基本需求。特別是加快推進婦幼保健機構建設,適當增加產科、新生兒科床位數;科學調配技術人員,提升助產服務水平,扎實做好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工作;加強助產服務技術管理,扎實做好免費孕前優(yōu)生健康檢查工作,全面提升出生人口素質。三是切實搞好服務。針對一些地方可能出現符合再生育條件的群眾集中辦證問題,衛(wèi)生計生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暢通服務渠道,規(guī)范服務流程,簡化辦事手續(xù),切實把好事辦好,避免“辦證難”問題的出現?傊,要在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前提下,通過各方面的努力,切實做到政策實施過程風險可控,生育水平不出現大的波動,人口總量保持在規(guī)劃目標之內。
問:單獨兩孩政策是否意味著計劃生育工作要放松了?
答:單獨兩孩政策的出臺并不意味著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放松,而是中央結合人口經濟社會發(fā)展實際與時俱進作出的戰(zhàn)略部署,符合群眾的意愿和社會發(fā)展的要求,F行生育政策是在長期實踐中逐步形成的,是適應形勢發(fā)展變化,符合國情、省情,是完全正確的。同時,在全面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實踐中,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者的努力和廣大群眾的奉獻,為經濟社會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人口環(huán)境,為政策的調整提供了人口基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變,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制度不變,堅持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度不變,更加注重宣傳倡導,更加注重利益引導,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服務關懷,毫不放松地抓好計劃生育工作。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優(yōu)質服務,嚴格執(zhí)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群眾,繼續(xù)給予獎勵扶助和特殊困難家庭的特別扶助;同時,對于違法生育特別是多孩違法生育要依法依紀予以處理,按規(guī)定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保持法律法規(guī)的嚴肅性和連續(xù)性。確保穩(wěn)定適度低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為全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人口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