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近日提高了本市工傷保險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到市外就醫(yī)的交通費和食宿費支付標準,自4月1日起施行。
根據新規(guī),工傷職工的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住院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支付;支付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工傷職工從本市至就醫(yī)所在地往返一次的交通費用按以下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憑據報銷。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為: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工傷職工在市外就醫(yī)地所需的市內交通、食宿費用,按轉入市外醫(yī)院前的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支付,該兩項合計支付標準為每天350元。
此次調整之前,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住院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標準為每人每天56元。工傷職工在轉入地所需的市內交通、食宿費用,按轉入院前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該兩項合計包干標準為每人每日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