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需要,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我校在繼續(xù)實施并深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報名采用自薦和推薦等形式。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優(yōu)秀學生。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1.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11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
2.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5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qū)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chuàng)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限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定向、健美操、武術,限個人項目):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八名;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進入決賽。
(二)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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