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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研究生資助工作,保障家庭經(jīng)濟困難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根據(jù)工作要求,現(xiàn)將2017/2018學年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資格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研究生應是學院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已申請下學年度就學地國家助學貸款的研究生不能再次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二、申請程序
1.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發(fā)布2017/2018學年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的通知,學院向在冊家庭經(jīng)濟困難研究生進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宣傳。
2. 材料準備
擬申請下學年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研究生向生源地資助管理部門索。ɑ蛳螺d)貸款申請表等材料,生源地資助管理部門對表格無特殊要求的,可以使用我校提供的《浙江理工大學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附件1)。貸款研究生準備“N+2”份材料,其中:“N”為研究生所在生源地所需份數(shù),“2”為學校、學院分別備案一份。研究生填寫完申請表和《2017/2018學年申請生源地貸款研究生信息匯總表》(附件2),將電子表、紙質表交到學院匯總。(注:研究生返校后須將貸款回執(zhí)單交給學院,否則學校不能接收當年貸款)。
3. 材料審核
學院對擬申請貸款的研究生材料進行審核,加蓋學院行政公章(其他印章無效,否則可能會造成貸款不成功)后,送交至黨研究生工作部(6月12日前)。研工部對擬申請貸款學生進行復審,加蓋學校相關公章后,發(fā)放“N+1”份給學院(6月19日前)。
4. 貸款申請
研究生可在暑假期間持“N”份申請表回生源地進行貸款申請,貸款手續(xù)由當?shù)貓?zhí)行、解釋。貸款成功的研究生在開學報到時,持生源地貸款回執(zhí)(或貸款人聯(lián))回校,并在回執(zhí)單背面用鉛筆標注貸款人的“學院、姓名、專業(yè)、學號、手機長短號”,上交至學院匯總。貸款確認等相關工作待開學后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 各學院要認真組織開展貸款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切實將貸款工作落到實處。
2. 各學院在6月12日前將匯總表、申請表交至黨委研究生工作部(1-424),聯(lián)系人:張老師,聯(lián)系電話:86843146,E-mail:ASL18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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