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yè)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yè)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張家界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張家界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張家界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一、2020年張家界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0年張家界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5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
二、最低工資構成要件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shù)纳钯Y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yè)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綜合以上介紹,2020年張家界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15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上面三個的構成要件。
根據(jù)《湖南省最低工資規(guī)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8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9】56號)精神,并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對張家界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154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15元/小時。從10月1日開始執(zhí)行。
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