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政府下發(fā)《關于調整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6年7月1日起,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5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5元。
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從今年7月1日起作出調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上調至每人每年576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上調至每人每年3200元。
據了解,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qū)部署要求,改善城鄉(xiāng)低保群眾生活、確保貧困人口穩(wěn)步脫貧,我市依照有關文件要求,經市五屆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從2017年7月1日起執(zhí)行新的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新標準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到每人每年5760元,增長12.94%;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到每人每年3200元,增長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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