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資,是一項反映工資總體水平的指標,指企業(yè)、事業(yè)、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不同于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
2020年最新平均工資標準暫未公布,以下是平均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工資統(tǒng)計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國統(tǒng)字〔2009〕114號)要求,現(xiàn)將中山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就業(yè)人員和在崗職工(不包括私營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平均工資公布如下:
全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為84854元,月平均工資為7071元。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5691元,月平均工資為7141元。
最低工資是“正常勞動”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有些情況不工作,也要支付工資:勞動者在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jié)育手術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也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各種形式的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技能工資等)、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可納入最低工資標準中。此外,省、市政府已分別在2004年、2005年的相關文件中,明確將職工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納入最低工資標準。所以,此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包括了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但不包括單位繳費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幾項不算在“最低工資”里: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單位在剔除這些項目的前提下,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動保障和安全生產監(jiān)察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費用,按規(guī)定標準支付的獨生子女補貼、計劃生育獎、喪葬費、撫恤金等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費用和屬于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都不納入“最低工資”中。
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加班費怎么算?
第一步:算加班日工資和小時工資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計薪天數(shù)=年工作日/12個月=21.75天最低工資標準,你達到了嗎?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8小時)
以最低工資標準1510元為例:
日工資=69.43元
小時工資=8.68元第二步:按規(guī)定乘以相應的倍數(shù)
工作日超時加班:按不低于小時工資150%的標準支付。
休息日工作不補休:按不低于日工資或小時工資200%的標準支付。
法定休假節(jié)日:按不低于日工資或小時工資300%的標準支付。
注意事項:計算加班費的關鍵是,向單位弄清楚你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收入是多少。
如果企業(yè)不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撥打12333或向各鎮(zhèn)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投訴。